SEO服務合約書
本合約書由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銷售乙方所提供之SEO業務﹙本業務﹚給甲方客戶以進行SEO服務﹙本服務﹚,雙方爰本於誠信原則,訂立本合約,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約期間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止,為期十二個月,本合約有效期間內雙方得視需要,檢討修訂合約內容。本合約屆滿時,雙方如有續約意願時,應另行訂定新合約。
第二條 權利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一) 為保障各合作廠商權益,甲方應先按乙方訂定之預約單經乙方確認後始可進行本業務開發,每個客戶預約期間以不超過六十天為限。
(二) 甲方招攬之本業務應按乙方訂定之【附件二:委託單】經甲方簽章後送交乙方以啟動本服務。
(四) 甲方所委託之本服務標的不得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益、或其他違反法令之情形。
(五) 甲方應負責向其招攬本業務之客戶收取服務費,且不得以客戶之延遲付款或拒絕付款為理由,要求延遲或拒絕服務費之支付。
二、 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應於本合約簽訂後,提供本業務相關文件及支援服務供甲方招攬本業務使用。
(二) 乙方需協助填寫預約表以保障各合作廠商之權益
(三) 乙方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保留隨時調整本服務費用之權利,並通知甲方依調整後本服務費用招攬客戶。
(四) 乙方於必要時得配合甲方向客戶說明本服務相關事項。
(五) 辦理本服務費用結算及給付甲方佣金事項。
第三條 付款及佣金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乙方於收到甲方委託單並於約定時間達成目標排名後依委託單內容於每月十日前憑月報及發票向甲方申請服務費款項,經甲方確認無誤後於收到發票日起三十日內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支付。
二、 乙方依每月服務費款項按【附件一:佣金計算】給付甲方月結佣金,由乙方通知甲方開立統一發票,供乙方核銷;甲方得於當月應支付乙方之服務費款項中扣除經雙方確認之月結佣金。
三、 年度業績獎金:甲方若於合約期間內達到「年度業績金額」時,乙方應
按【附件一:佣金計算】之獎金比例給予甲方作為「年度業績獎金」,惟需於甲方該年度之總服務費已全數支付完畢後,甲方始得請求。
第四條 保密協定
甲乙雙方保證因本合約所知悉之所有資訊(包含但不限於所有文件、圖說、報表或電腦資料、數據、營業秘密等),應嚴守秘密,絕不洩漏或交付予第三人,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而使用;任一方如因洩漏、交付或使用,應賠償未違約之他方之權益損失及負一切法律責任。另對所僱用之工作人員(含合作廠商、下包廠商、策略聯盟廠商及其工作人員)亦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合約終止
若甲乙雙方有任一方發生違反本合約條款之情事時,則未違約之他方得不經催告而以書面通知方式逕為終止本合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他方不得有異議。本合約所稱書面通知應以寄送掛號信之方式為之。
第六條 準據法及律師費
若因本合約及與本合約相關之一切事項涉訟,甲乙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若甲乙雙方聘用律師執行本合約書相關權利時,勝方將有權向他方請求合理之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第七條 合約份數
本合約書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約人
甲 方:
代 表 人:
地 址:
統 一 編 號 :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代 表 人:
地 址:
附件一:佣金計算
委託單每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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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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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D50,000元以上(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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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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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業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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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獎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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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Dx,000,000元以上(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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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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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
1. 甲方「委託單每月金額」達NTD100,000元(未稅),乙方按「委託單每月金額」(20%)之佣金比例發給甲方,每月佣金計算為NTD100,000元*25%=NTD25,000(含稅)。
2. 甲方「年度業績金額」達NTD5,000,000元(未稅),乙方除按原訂之佣金比例發給甲方外,乙方另外提撥「年度獎金比例」(5%)予甲方。甲方可獲得的年度獎金為NTD5,000,000元*5%=NTD250,000(含稅)。
SEO服務委託單
甲方:
乙方:隆中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Fax:02-22182027
SEO服務委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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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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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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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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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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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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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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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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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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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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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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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則:
1. 初期費用:支付條件為委託單生效之日。
2. 每月費用:支付條件為每月達到客戶約定關鍵字目標排名至少15天後開始按月計費,依目標排名達標計價,未達標15天不必支付。
3. 乙方提供專屬管理界面進行達標天數及點擊次數統計,管理界面的常見問題說明:
ü 當管理界面的排名統計和甲方實際查詢結果差異,甲方通知乙方核實情況之後進行調整之。
ü 若甲方因故沒通知乙方造成雙方實際查詢結果差異,將以管理界面的網頁存檔為請款依據。
二、 網站內部優化:
1. 乙方將提供「網站內部優化建議書」供甲方作為網站優化之建議,若需乙方提供網站內部優化服務,請於委託單註明,若有因此優化服務所衍生的初期費用,會於委託單簽署時載明。
三、 委託終止:
1. 雙方同意若於合約期間無法達到雙方約定目標,委託單自行終止。
X 依排名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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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Yahoo!奇摩□ Google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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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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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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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費用(Unit: NT$,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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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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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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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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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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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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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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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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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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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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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本服務分操作期及服務期兩個階段,操作期為甲方依乙方所提之「網站內部優化建議書」修正並經乙方確認後1~6個月,服務期為開始計費月份後6個月,本合約總價為NT$xxx,xxx(含稅) ,惟若於合約期間甲方所支付之款項未抵扣完,則合約自動延長至款項抵扣完後自動終止。
2. 各關鍵字每月費用依上表所列計價,需達到目標排名前10名至少15天當月始得以計費。
3. 本合約進入服務期後,乙方每月十日前提供月報作為甲方服務費支付憑證。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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